16世纪,在法国出现了一个新名词,法语中对这个名词定义是:“敢于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而开创并领导一项事业的人”。
当初的这个新名词是:企业家。
16世纪末期,法国经济学家Richard Cantillon把“企业家”的职能定义为:“冒着风险从事市场交换,并获得不确定收益的人”。
200多年前,另一位法国经济学家Jean Baptiste Say给“企业家”的定义是:“将资源从生产力较低的领域转移到较高领域”并获得较大收益的人。
英国经济学家Alfred Marshall则认为,“企业家”是“敢于冒险和易于承担风险”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FrankH.Knight却强调“企业家”应该是“识别不确定性中蕴藏的机会与获利的可能”,并“自己承担决策的全部后果”的人。
美国《企业家》杂志的每期首页必会刊载的“企业家宣言”的第二节中这样写道:“我要做有意义的冒险。我要梦想,我要创造,我要失败,我也要成功。”
很多苛刻的学者认为,中国至今还没有一位企业家,至少没有一位“伟大的企业家”。这句话虽然尖锐,但却反映出中国近代,主要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企业界的悲哀。实际上,中国不缺企业家,也不乏优秀的企业家。可惜的是,这些“优秀”的企业家却往往在其功成名就之后却抛弃了“企业家”的定义,甚至背离了“企业家”的本质。我不知道如何给“企业家”定义,因为,在当代中国众多需要重新诠释的名词中,最难定义的名词中就包括了: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