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外表风光的背后,这些民企突然或者渐渐发现,到海外资本市场圈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民企海外上市,真的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悲欢离合各不同
11月1日,国内网络游戏商巨人网络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巨人网络的上市,不但使其掌门人史玉柱戏剧般地完成了从“中国首负(欠债大王)”到“中国首富”的转变,按照史玉柱的说法,上市还将铸造21个亿万富翁,186个百万、千万富翁。
对其他中国民营企业来说,史玉柱这样的风光上市,也许已经成为绝响,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这样。
因为从现实的情况分析,中国民企海外上市的闸门,已经被关闭了。
海外路径
中国民企到海外上市,有两个路径:其一,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H股;其二,以红筹模式在香港之外的证券市场上市。这两条途径中,到香港上市受到的约束大一些,红筹模式相对灵活。
到香港上市,资产运作要受到来自内地多个政府部门的限制,有一个“456”的门槛:企业净资产不得少于4亿元;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上一年度的税后利润不得低于6000万人民币,并需要显示出增长潜力。不但有内地的约束,香港政府对上市企业的严格稽查制度,对内地民企而言也有强大的威慑力。本系列报道中专门叙述的创维黄宏生一案,就是例证。
而红筹模式,则是一个曲线救国的拐弯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民企或关键人物通常要在开曼群岛、维京、百慕大等地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英文简称SPV),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SPV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然后以SPV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
香港上市和红筹模式各有利弊,但综合而言,红筹模式相对更能规避监管机构的限制,省去了繁琐的审批时间,更受中国民企的青睐。
池鱼之殃
特殊的国情,造成了中国民企海外上市的特殊背景。
2004年,有关部门的研究机构出台了一份《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的调查报告。报告中列出了这样一组数字:2004年第一季度,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在中国外资来源地中分别排行第2、第7和第9位。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犯罪分子逃往国外,带走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可信赖”的离岸公司向外转移的。该报告试图说服监管机构,通过红筹模式,有太多资金不在他们的监管之内,后果是,大量资金外逃,公司欺诈,转嫁金融风险……
第一次关闸
据悉,这份研究报告在2004年年中引起了最高决策层的注意,央行、外汇管理局、银监会、证监会分别接到了来自高层的指导和批示。以“11号文”为标志的第一次关闸行动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