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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的“通路费”还能收多久?
2007/7/10/08:17  来源:世界经理人
 

    谈起国内厂、商之间的紧张关系,就绕不过家乐福。

    当年,家乐福带着先进的管理模式、购物机制进入中国,受其吸引,厂家心怀梦想纷纷与其合作。然而,时至今日,当初慕名而来的供应商,却被家乐福漫无边际的收费,压得喘不过气来……

    厂、商关系的一次标志性事件2003年6月上旬,“炒协”旗下阿明、台丰、洽洽、正林、阿里山、大好大、小刘等9家与家乐福有业务往来的常务理事会企业向家乐福暂停供货。而对于此次“炒货风波”,业内专家均认为这是中国零售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供货商第一次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向国外零售巨头叫板。

    事实上,对于这场风波,连家乐福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其进入中国以来遭遇的最大一次危机--“炒货风波”刚起;紧接着,造纸业“半途杀出”,使家乐福再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尔后,炒货风波“跨”出上海,南京家乐福也遭“讨伐”。没过多久,家乐福低价搅局惹恼春兰空调,后者扬言要给予家乐福高达5万元的重罚。最终令双方颇深的积怨爆发的直接导火索是家乐福没有答复炒货协会提出的“11条建议”。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与家乐福就“进场费”问题的谈判,是希望藉此建立一种“双赢”模式。他们向家乐福提交了“11条建议”,内容包括:新一年合同的费用应在原有基础上下降50%;不得单方面取消条码;缺货的扣款处罚应与退货比例呈对等;退货价格应按进货价格计算;所有收费价格应是含税的等。但家乐福对“11条建议”不予答复,理由是70%供货商已与家乐福签订合同,收进场费属合同内行为。

    家乐福所称的合同,实际上是一份“不对等”的合同,炒货协会称之为“马关条约”:签的话,你就亏损;不签的话,你就被清场。这成为他们即使感觉被“压榨”也不肯轻易退场的原因,而随着矛盾的积累与激化,一场由炒货协会“揭竿而起”的对垒由此爆发。本是唇齿相依的供货商和零售商,如今却为一个“进场费”不惜当众撕破脸,家乐福的进场“门槛”到底有多高呢?

    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列举了家乐福各项费用:法国节日店庆费、中国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翻新费、新品费、堆头费、补差价……共计20多项。沪上有家著名的品牌炒货企业,他们一年在家乐福的销售额高达1200万元,但由于家乐福高额的收费,致使该企业每年因此亏损100多万元。无奈,该企业只能通过裁员以降低成本,然而,即便企业每年减员100人也无法补上亏损。炒货作为附加值很低的行业,背着这么多费用,结果给家乐福供货的炒货企业没有一家盈利。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会长尹文明算了一笔账,一斤瓜子如果有1元钱利润,则农民应该得到1角钱,供应商应该拿到1角,家乐福可以拿到8角钱。但目前的现状是,家乐福要拿到1.2元。假如上海其他大卖场也像家乐福那样跟风追加附加费,那么炒货企业“玩”不了多久就会一个个全完蛋。

    宿久的积怨似乎都找到了喷发的泻点,在这场被有的供应商称为“革命”的冲突中,也颇具“敲山震虎”的意味:他们“敲”的是最早引入“进场费”模式的家乐福,想“震”的则是同样也在大肆“学样”的其他众多超市卖场。盘剥供货商的原罪来自家乐福为什么一粒小小的瓜子引发如此大的风波?

    家乐福在回应上海事件中的炒货协会时,曾一如既往的坚称收取通道费是国际惯例,认为进场费等问题在全世界都存在,自己只不过是将这种方式移植到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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